福利不断:珠海市环保与生态协会将组织免费培训
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通篇贯穿绿色发展理念,提出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奋斗目标后,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已被提出并成为社会共识。法律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,每一家企业都应敲响警钟,加强环境责任的紧迫感。
为了进一步加强珠海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新“两高”司法解释和环境污染罪的了解,促使企业合法生产,合法排污,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相关规定,落实省、市各项环境保护工作,金湾区环境保护局委托珠海市环保与生态协会举办2017年金湾区新“两高”司法解释培训。
一、培训内容
1. 污染环境罪介绍和实例分析;
2. “两高”司法解释介绍,解析其中重点内容,实例分析。
二、师资情况
聘请著名法学专家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孙贵义主任授课,他多年从事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工作,具有丰富的执法实践经验。
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(一) 8月11日上午9:00—12:00
(二)康德莱国际医疗产业园k栋5楼会场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炳忠
联系方式:3860025 / 158198260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