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兴材料工业(广东)有限公司四期工程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第二次公示
发布时间:2021-06-09 信息来源:长兴材料工业(广东)有限公司

长兴材料工业(广东)有限公司四期工程扩建项目

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第二次公示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4号等相关规定将《长兴材料工业(广东)有限公司四期工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》等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

一、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
长兴材料工业(广东)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,在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珠海大道9523号长兴材料工业(广东)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四期工程扩建项目,项目将新增氨基树脂6000吨/年、油性丙烯酸树脂14400吨/年、油性聚氨酯树脂7200吨/年、水性聚氨酯树脂4500吨/年,同时将酚醛树脂由6000吨/年调整减产为3600吨/年。

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水、废气依托现有项目废水和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,危险废物交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。项目废水、废气、噪声可达标排放,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。

意见征求稿和公众意见表获得方式及公示时间

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:(https://z701.com/d/32463217-438

51934-bf5000(访问码:3589))。

纸质报告书: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。

意见征求公示时间:即日起10 个工作日。

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
征求项目周边单位、群众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。
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:

公众可通信函、传真、电邮等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对公众意见表相关内容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。

五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:

建设单位:长兴材料工业(广东)有限公司,地址: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珠海大道9523号,联系人和电话:罗工(0756-3985566),电子信箱:xiangrui_luo@eternal-group.com

环境影响单位: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,地址:江西省九江市浔阳东路133号,联系人和电话:皮先生(0792-8159861),电子信箱:jx_jingruixiang@163.com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长兴材料工业(广东)有限公司

O二一年四月九日